公告日期:2019-11-29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72296 证券简称:格林春天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福建格林春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福建格林春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目前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业务开展情况,为配合公司对长期经营发展战略和资本市场发展路径的规划,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更有效地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福建格林春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鉴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公司股东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
公告编号:2019-020
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将协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的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公司终止挂牌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公司终止挂牌临时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书面回购申请材料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指定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9 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所记载的其持
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认为准。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及申请方式
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项起7个自然日内,为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应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方式交付至公司,书面申报文件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履行回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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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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