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9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72292 证券简称:群达环保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常州群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群达环保科技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常州群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群达环保,证券代码:872292)于2020年1月6日开市起暂停转让。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 终 止 挂 牌 相 关 议 案 , 并 于 同 日 在 股 转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公告编号:2020-008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7日、2020年2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0-004、2020-005)。
公司原定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20年3月2日,目前由于公司申请终止挂牌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向股转系统提出延期恢复转让申请并获同意,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20年4月30日。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目前,公司摘牌工作还在进行中,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 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至少每五个转让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群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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