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872292 证券简称:群达环保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常州群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履行特殊程序或有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8日8时3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8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5日,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
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8日8时00分至8时30分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开发区汇贤北路1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仇鑫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开发区汇贤北路1号
联系电话:0519-82324098 134-0148-5916
传真:0519-82324298
邮政编码:213200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常州群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常州群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常州群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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