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达环保: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群达环保资讯
2017-10-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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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25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常州群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的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七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



转让系统公司 ”)下发 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常州群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群达环保”、 “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事宜经其股东



大会批准,并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财富证



券”、 “我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



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推荐业务规定》”)、《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



称 “《 尽调工作指引 》”),东 方财富证券对公司的主要业务、财 务状况、



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就本次公司申请股份进入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份出具本报告。



一、对群达环保的尽职调查情况



东方财富证券推荐挂牌群达环保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



根据《尽调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事项主要



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 、产品及业务、历 史沿革 、股份发行及转让、独立性、



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规划、重大



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公司管理层相关成员以及其他部分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听



取了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 杭州)律 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公司“三会”会议记录、公司各



项规章制度、会计账簿和重要会计凭证、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记备案资料、税收申报表和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和服务的经营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通过尽职调查,项



目小组制作了《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群达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尽职调查报告》



(以下简称“尽 职调查报告”)。



二、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2013年5月10日,金坛群达硅材料整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常州群达硅



材料整理有限公司”)经常州市金坛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初始注册资本50 万元,系自然人许炳坤、王爱芳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股东许炳坤以货币方式出资30万元,股东王爱芳以货币方式出资2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炳坤,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硅材料电阻型号检测;硅材料表面抛光、研磨;硅材料表面整理清洁。



2017年5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11日,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以2017年3月31日为基准日,以经审计的



截至2017年3月31日净资产人民币15,894,362.96元,按照1:0.62915387的比



例折为公司股份1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余5,894,362.96元计入资



本公积,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 2017年6月30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并核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306767072XG,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许波。公司经营范围为: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硅材料电阻型号检测;硅材料表面抛光、研磨;硅材料酸碱清洗;废旧太阳能光伏器件的回收、提纯、利用;包装容器的清洗;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硅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客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自设立以来,每年均完成工商年检,经营管理正常,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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