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3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72287 证券简称:建工新科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建工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行
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建工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登平、冉壮江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建工新型建材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张登平 董监高 董事长
冉壮江 董监高 时任财务负责人、信息披
露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未及时披露。
公告编号:2023-024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2021 年度,公司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410,191,678.53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经 审计净资产的 85.58%。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2.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监事秦娜递交的辞职报告,直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才进行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登平、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冉壮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 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 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 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决定对公司及张登平、冉壮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增强信息披露意识,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 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24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 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 规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充分认识 到严格履行审议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严格遵守相关 规定和业务规则的重要性。今后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 等业务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吸取教训,杜绝类 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建工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登平、冉壮江出具警示 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38 号
北京建工新型建材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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