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3
证券代码:872261 证券简称:索尔玻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南京索尔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包头市格索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索兰”)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认缴2,550万元,持有格索兰51%的股份。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调整需要,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需要,拟出资收购南京禾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格索兰34%股权及南京宝旭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格索兰15%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
南京索尔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69,858,396.57元,净资产额为人民币净资产
14,472,202.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格索兰【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总额【953,436.22】元,净资产总额【453,274.77】元。因本次交易价格为750,002元,包头市格索兰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此次收购49%的股权,需认缴注册资本24,500,000元,共计25,250,002元,达不到南京索尔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9,858,396.57】元的30%,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上述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二章第七条:公司单独购买、出售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超过30%的,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低于5%的,由董事长决定。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达到下列标准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财务资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南京禾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 98 号海峡云科技园第 6 号楼第 17 层 1706-1712
室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 98 号海峡云科技园第 6 号楼第 17 层
1706-1712 室
注册资本:5,000,000 元
主营业务:新能源技术、电力技术、电子技术、环保技术研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销售、安装;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具、
家居用品、电线电缆、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建材、纸制品、办公设备、金属
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汽车零配件、照明设备、船舶设备及零配件、计
算机软硬件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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