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7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72244 证券简称:金鑫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南金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金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高招辉、高曙光、高建党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
议期限三年,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到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
经营、决策的效率,高招辉、高曙光、高建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续签了《一
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协议各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期间内将持续有效。
一、协议签署各方基本情况
截至新的《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日,高招辉持有公司 21,176,93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 20.73%;高曙光持有公司 20,150,05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 19.72%;高建党持有公司 18,750,05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 18.35%,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60,077,04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 58.81%。
高招辉、高曙光、高建党为亲兄弟关系。目前,高招辉担任公司董事长,高曙光担任公司董事,高建党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一致行动”的目的
各方将保证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巩固各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二)“一致行动”的内容
1.共同提案;
公告编号:2023-013
2.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共同投票表决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决定其报酬事项;
7.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共同投票表决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在各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10.共同行使在股东大会中的其它职权。
(三)“一致行动”的延伸
1.若各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按照甲方高招辉的意向进行表决;
2.各方承诺,如其将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对外转让,则该等转让需以受让方同意承继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代替出让方重新签署本协议作为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之一,各方均同意受让方无需承继本协议项下义务的除外;
3.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作出的前述承诺(任何一条),必须按照其他守约方的要求将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其他守约方中的一方或两方,其他守约方也可共同要求将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指定的第三方。
(四)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自各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非各方另有约定,本协议将在各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期间内持续有效。各方应在协议期限内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
2.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上述变更和解除均不得损害各方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
(五)争议的解决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协议出现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给湖南省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按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长沙解决。
(六)管辖的法律
本协议以及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中国法律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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