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7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872213 证券简称:康隆生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73.5294%股份的股东刘喜荣书面提交
的《关于长沙卫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蔡锷支行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及《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提请在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企业经营周转及购买原材料,子公司长沙卫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市蔡锷支行签署《借款合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蔡锷支行向 公司提供贷款肆佰万元,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 12 个月。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喜荣及 其配偶为该笔借款无偿提供保证担保,及无偿向担保人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以保证形式提供反担保。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公告编号:2022-009
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实际贷款金额与借款期限等根据最终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刘喜荣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刘喜荣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二)审议《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2 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议案》
(十一)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长沙卫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蔡锷支行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十三)审议《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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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湖南康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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