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72208 证券简称:米宅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米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郑州米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
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
编号:2018-013),定于 2018年5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7日。
二、新增临时提案情况
2018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李应举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4,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50%,任董事长、总经
理)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
案的提议函》,提议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以下临时提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与七叶路高新SOHO 7号楼1层”变更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8号楼610”,并相应将公司章程第四条中的公司住所由“郑 公告编号:2018-016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与七叶路高新SOHO 7号楼1层”变
更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
园(东区)8号楼610”。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及具体决议事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作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不变,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披露的《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四、备查文件
(一)李应举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郑州米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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