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72199 证券简称:宇洪科技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广州宇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199 宇洪科技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拟聘请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 11 号 402 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
要予以汇报。详见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 平
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9,033,06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廖孝彪、龚茂清、李莉。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进行审计,并能积极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使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保证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年报。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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