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关于广州宇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
开证券”)与广州宇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洪科技”或“公司”)
签署的《辅导协议》,粤开证券作为宇洪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的辅导机构,于2021年1月19日向贵局提交了宇洪科技的辅导备案登记材
料。贵局受理后已出具《广东证监局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
辅导期自2021年1月19日开始计算。粤开证券于2021年7月8日向贵局报送
了宇洪科技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1年10月18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
科技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2年1月12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
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2年4月12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四期辅
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2年7月13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五期辅导工作
进展报告,于2022年10月12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六期辅导工作进展报
告,2023年1月12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七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3
年4月13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八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3年7月15
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九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3年10月15日向贵局
报送了宇洪科技第十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4年1月12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
科技第十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粤开证券结合实际情况对宇洪科技进行了第
十二期辅导,现将本阶段的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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