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3
关于广州宇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
证券”)与广州字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洪科技”或“公司”)签
署的《辅导协议》,粤开证券作为宇洪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
辅导机构,于2021年1月19日向贵局提交了宇洪科技的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
局受理后已出具《广东证监局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辅导期
自2021年1月19日开始计算。粤开证券于2021年7月8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
科技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1年10月18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
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2年1月12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三期辅导
工作进展报告,于2022年4月12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
报告,于2022年7月13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五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
2022年10月12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六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3年1
月12日向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七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3年4月13日向
贵局报送了宇洪科技第八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3年7月13日向贵局报送了
宇洪科技第九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粤开证券结合实际情况对宇洪科技进行了第
十期辅导,现将本阶段的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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