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9
公告编号:2020-024
证券代码:872187 证券简称:华德水晶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浙江浦江华德水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诉讼进展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4 年 9 月 4 日,浦江华磊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磊工
贸”)、张必军及前妻童蕾艳为浙江浦江兴昌工艺品有限公司与交通
银行金华浦江分行于 2014 年 9 月 4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期间发生
的四笔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主债权金额为 1200 万元,最高保
证金额为 400 万元。2017 年 1 月 3 日,因浙江浦江兴昌工艺品有限
公司未按时偿还借款,交通银行金华浦江支行向浦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磊工贸、张必军、童蕾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由交通银行撤诉中止。2019 年 1 月交通银行再次起诉华磊工贸、张必军及
前妻童蕾艳,2019 年 3 月交通银行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2020 年 4
月 7 日、2020 年 5 月 9 日重新开庭审理。2020 年 5 月 21 日浦江县人
民法院作出判决。
由于华磊工贸办事人员未及时将民事裁定书移交给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信息披露人员,所以未能及时向主办券商报告并披露相关公告,现予以补发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
公告编号:2020-024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特此公告。
浙江浦江华德水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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