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德水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华德水晶资讯
2019-01-30 18: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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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30


公告编号:2019-001
证券代码:872187证券简称:华德水晶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浙江浦江华德水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1月28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1月8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浦江县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浦江支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潘小俊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未知、未知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浦江华磊工贸有限公司、张必军、童蕾艳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必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陈宝荣、浙江康济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4年9月4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被告为原告与债务

公告编号:2019-001
人浙江浦江兴昌工艺品有限公司在2013年9月5日至2015年9月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本金余额400万元及相应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的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2018年11月7日债务人浙江浦江兴昌工艺品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本金余额为2742471.55元及利息4685938.16元。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原告请求判决浦江华磊工贸有限公司对债务人浙江浦江兴昌工艺品有限公司
所欠原告贷款本金2742471.55元及利息4685938.16元(利息暂算至2018年
11月7日,此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付至债权清偿之日止)在最高本金
余额400万元及相应利息范围内承担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
2、请求判决被告张必军对债务人浙江浦江兴昌工艺品有限公司所欠原告贷款本
金2742471.55元及利息4685938.16元(利息暂算至2018年11月7日,此后
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付至债权清偿之日止)在最高本金余额400万元及
相应利息范围内承担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被告童蕾艳对被告张必军的前述
保证债务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3、由三位被告共同承担律师代理费1万元。
4、由三位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案件进展情况:
法院已受理该案件,尚未开庭审判。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本次诉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银行之间的担保纠纷,对公司经营方面尚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本次诉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银行之间的担保纠

公告编号:2019-001
纷,对公司财务方面尚未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传票(2019)浙0726民初205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浦江支行民事起诉状

浙江浦江华德水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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