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孔凤春
NEEQ : 872153
杭州孔凤春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 吴名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钧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钧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无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2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5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17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19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87
附件Ⅱ 融资情况...... 87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
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
备查文件目录 表。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
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 指 杭州孔凤春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杭州孔凤春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杭州孔凤春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杭州孔凤春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统称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杭州孔凤春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柏亚化妆品 指 广东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
孔凤春智颂、智颂公司 指 杭州孔凤春智颂化妆品有限公司
孔凤春电子商务、孔凤春电商公司 指 杭州孔凤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孔凤春商贸服务、孔凤春商贸公司 指 杭州孔凤春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均志公司 指 均志(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有炜公司 指 有炜(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邦远公司 指 邦远(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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