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23
孔凤春:关于公司股东继承股份完成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一、股份继承情况
杭州孔凤春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吴桂标先生于2022年8月1日逝世。根据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公证处2022年9月8
日出具的(2022)粤汕汕头第2775号《公证书》证明吴桂标先生持有的本公司
3,600,000股股份,全部由其配偶胡粉玉女士继承。经遗产继承后,胡粉玉女士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2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60%,其中无限售股3,300,000
股,限售股3,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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