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9
南京英斯瑞德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2 日以书面通知的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碧云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议案审议程序和议案内容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864,332.08 元。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5,000,000 股,
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7,53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预计 2024 年度将发生如下日常性关联交易:
(1)2024 年度,公司预计向南京际华三五二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水、电、气等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向常州市仟亿光辰纺织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基布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向常州普瑞德工业用布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基布金额不超过 400 万元。
(2)2024 年度,公司预计向南京际华三五二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路、陈碧云、朱国林、乔秀娟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南京际华三五二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租赁面积为 10530 平方米,租赁期间 3 年,租赁价格根据市场化原则确定,双方在不超过 150 万元/年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房屋的租赁价格,拟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租金。具体租赁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朱国林、乔秀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24 年度,公司拟向陈路申请不超过 500 万元的借款
额度、向巢向东申请不超过 400 万元的借款额度、向陈碧云申请不超过 500 万元的借款额度、向许丰申请不超过 400 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前述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根据资金实际需求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或选择提前还款。具体借款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路、陈碧云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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