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明:关于补发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告的声明
群星明资讯
2024-04-26 15: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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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72085 证券简称:群星明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群星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补充流动资金,武汉群星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行(以下简称“银行”)在 2023 年
11 月 17 日签订《小企业最高额抵押合同》,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
以合法拥有的鄂(2020)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 0117642 号(土地位于黄陂区滠口街后湖北路以北、岱黄高速以西)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股东蒋鑫及其配偶陶玉华、股东刘威、股东吴建林、子公司武汉市群星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准。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就相关事项予以披露。现予补发公告,详情参见《武汉群星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4-008)。

为补充流动资金,武汉群星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市直支行在2024年1月16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以合法拥有的鄂(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
权第 0039929 号(土地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 SOHO 城 5 栋 2605 室)为公司
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股东蒋鑫及其配偶陶玉华、股东刘威及其配偶郑宝珍、股东吴建林及其配偶刘光明、子公司武汉市群星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准。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就相关事项予以披露。现予补发公告,详情参见《武汉群星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4-008)。


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对上述对外抵押贷款事宜未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特此公告。

武汉群星明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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