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拓普联科资讯
2018-02-07 16: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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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7

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一七年六月



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下发的审查反馈意见我公司已收悉,



感谢贵公司对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拓普联科”)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项目组成员以及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字体代表如下含义:



仿宋(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仿宋(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1、关于股东方小艳的国籍问题,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方小艳2009年底办理的境外移民手续的相关情况,并就方小艳是否已经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发表明确意见。并请说明前述核查事项的核查方式、事实依据与分析过程。请公司就相应未披露事项作补充披露。



【主办券商回复】



(1)核查方式



查阅方小艳的澳大利亚签证;



查阅方小艳的身份证和居民户口薄;



方小艳出具的书面确认;



对方小艳进行访谈;



登录澳大利亚移民和边境保卫部网站



(http://www.border.gov.au/)查询。



(2)事实依据和分析过程



根据主办券商对方小艳的访谈,并查阅方小艳的澳大利亚永久居留签证,方小艳于2011年12月15日获得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根据主办券商对方小艳的访谈,并登录澳大利亚移民和边境保卫部网站(http://www.border.gov.au/)查询, 方小艳的澳大利亚永久居留签证于2016年4月11日失效,该签证失效后方小艳未办理续期手续。



因此,2016年4月11日,方小艳丧失澳大利亚永久居留的资格。



根据方小艳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主办券商查阅方小艳的身份证、居民户口薄,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方小艳为中国公民。



(3)结论



主办券商认为,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方小艳目前未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和外国国籍。



【公司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不存在需要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关于股权代持的解除,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代持的解除程序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已经取得全部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确认,是否存在潜在的纠纷和风险,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公司就相应未披露事项作补充披露。



【主办券商回复】



(1)主办券商对公司股东进行访谈,并查阅了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各股东向公司出资的银行凭证、各股东之间资金往来的银行凭证、公司股东出具的书面说明及股权代持解除协议,公司股权代持解除程序如下:



2016年 5月,公司拟筹划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



宜,为还原公司设立时刘敏代方小艳持有的30%股权,同时公司的进



一步发展需要更充足的资金,肖岚、刘敏与方小艳经协商后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600万元由肖岚夫妇和方小艳按照真实的出资比例同比例认购,即肖岚夫妇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70%,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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