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1
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872056 证券简称:拓普联科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能力和水平, 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诚挚的感谢。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到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况如下: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公告编号:2017-01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证书序号:00019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此次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拓普联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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