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3
公告编号:2020-036
证券代码:872039 证券简称:诚享东方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诚享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人民币7.00万元的价格收购北京羽旭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羽旭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4 层 1413-6
注册资本金:200 万元人民币。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2,115.30 万元,净资产为
7,618.76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2,305.64 万元。本次交易对价为 7.00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0-036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收购北京羽旭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厦门诚享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诚享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收购事项批准权限没有超出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丁永利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4 层 1413-6
(二) 自然人
姓名:王见文
公告编号:2020-03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4 层 1413-6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羽旭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以人民币 7.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北京羽旭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人民币柒万元的价格收购北京羽旭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羽旭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4 层 1413-6
注册资本金:200 万元人民币。
(二) 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公告编号:2020-036
六、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短期不会造成重大影响,长远会提升公司的经营成果。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诚享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厦门诚享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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