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6
证券代码:872030 证券简称:周福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周福生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周福生珠宝首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了部分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内容如下: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申请股票公开转让以及公开转让的方式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制定的制度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使。
本章程所称重大资产重组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情形: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修订如下: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申请股票公开转让以及公开转让的方式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制定的制度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但以
下情形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500万
元以上的关联交易;(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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