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2014 证券简称:裕峰环境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吴晖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晖,男,196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毕业,
硕士学位。1986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杭州商学院会计系教师兼系主任;2004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兼系主任、学校教学督导组副组长。
2020 年 11 月至今,在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
在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在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在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吴晖会议
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 列席股
董事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事会会 未亲自出席或者连 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4-011
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议次数 续两次未能出席也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的情况
吴晖 6 6 0 0 否 3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吴晖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
表了 5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 同意
月 19 日 四次会议 联交易的议案》
2023 年 3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同意
月 26 日 五次会议 议案》
2023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月 13 日 会议 的议案》
2023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月 25 日 会议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
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2023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
月 28 日 会议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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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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