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2013 证券简称:纬而视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票定向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8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相关议案。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neeq.com.cn)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披露的《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
号:2023-021),2023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3 年 11 月 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
《 关 于同 意 上海 纬而视 科 技股 份有 限 公司股 票 定向 发行 的 函》(股 转 函 [2023]3067 号)(以下简称“同意函”),同意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公司终止本次发行的原因
上述股票定向发行相关公告披露后,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后续事宜,但由于截至同意函到期日,本次发行全部拟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已无法在同意函到期日前到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相关规定,同
公告编号:2024-030
意函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发行人取得同意函后,应当在十二个月内完成缴款验资。发行人在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函有效期截止日前未完成缴款验资的,本次股票发行自动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财务情况良好,经营状况正常。本次发行尚未与意向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未产生缴款验资事项。本次股票发行的终止,不涉及违约赔偿问题,不涉及向认购对象退还认购款项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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