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72012 证券简称:易时科技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浙江易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于 2017 年 4 月 5 日经在原浙江易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易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 48 号 14 幢 214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93.44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2001 年 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 月 7 日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快速构建“互联网+汽车 4S 生态”,创造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给全体股东优异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自动化仪器仪表及系统集成;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自动化仪器及系统集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化学品, 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办公设备, 劳防用品(除专控);设计、施工、安装: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
工程(凭资质经营);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机构。
第十七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 日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于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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