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派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乐派特资讯
2020-12-04 16:30:4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12-04


公告编号:2020-046

证券代码:871998 证券简称:乐派特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以及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和企业运营等多方面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针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46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以公司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与数量

回购数量上限为:异议股东在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回购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时间内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afpyz@aliyun.com)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进行回购。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内提交其
回购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回购义务人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

公告编号:2020-046

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