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71998证券简称:乐派特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策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知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度相继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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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上述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知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知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规定,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上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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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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