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71998 证券简称:乐派特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关于上海乐派特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1、本公司与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公司向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按照市场租赁价格租赁车牌号为沪BDF052别克商务车一辆。
2、本公司与潘拥军、潘贤根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向潘拥军、潘贤根按市场租赁价格租赁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2130号万千大厦2301室、2306室、2305室的房屋。
3、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新叶路158号的房屋。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是公司现任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354,420股,占总股本的5.4177%。
公司现任董事长潘拥军与监事会主席潘贤根为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股东,分别持有65%与35%股权。潘拥军担任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潘贤根担任监事。
潘拥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潘贤根为公司股东,担任监事会主席。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但该议案涉及相关方利益,董事潘拥军、李彩红、潘永征、方建兵、李明兴均需回避表决,由于表决董事不足3名,该议案直接
公告编号:2019-009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上海乐派特运动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新北有限责任公司 潘拥军
器材有限公司 村六组
潘拥军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朝阳不适用 不适用
村735号
潘贤根 住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东不适用 不适用
新市村朝阳736号
(二)关联关系
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是公司现任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354,420股,占总股本的5.4177%。
公司现任董事长潘拥军与监事会主席潘贤根为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股东,分别持有65%与35%股权。潘拥军担任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潘贤根担任监事。
潘拥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潘贤根为公司股东,担任监事会主席。
关联方潘拥军、潘贤根及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与公司当前股东之间均存在关联关系,具体为潘贤根与张文仙系夫妻关系,潘拥军与李彩红系夫妻关系,潘拥军与潘永征系潘贤根与张文仙的儿子,潘超系潘拥军与李彩红的儿子,方建兵为潘拥军的姐夫(潘拥军之姐潘春梅的配偶);潘贤根、潘拥军分别持有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35%、65%的股权,潘拥军系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李彩红持有上海乐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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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15.9090%的合伙份额,系乐潘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潘拥军持有上海骓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33%的合伙份额,系上海骓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彩红持有上海骓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的合伙份额、潘永征持有上海骓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的合伙份额、方建兵持有上海骓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的合伙份额。
关联方潘拥军、潘贤根及上海乐派特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除监事邵建国与财务总监陈立峰外,均存在关联关系,具体为李彩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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