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药房”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本期辅导工作小组由朱国民、赵宇阳、周炜、宗莉、王照坤和王煜恒 6 人组成。上述 6 人目前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 4 家,其中朱国民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人员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法律、会计或证券承销保荐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专业精神。
2、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恒康药房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
员未发生其他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次辅导进展报告的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
下简称“本辅导期”)。
2、辅导方式
本期辅导主要采取现场尽职调查、开展专题讨论会、访谈高管人员等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按计划开展工作,辅导工作进展顺利。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恒康药房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等公告进行审阅;
2、对恒康药房的管理层开展访谈,实时跟进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情况,督促公司完成业务发展目标;
3、协助并督促恒康药房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辅导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会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恒康药房的情况进行了深入尽职调查及梳理,对于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方案和建议。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了持续的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督促公司注重各业务发展的创新性。目前公司运营规范、各职能部门运行
及执行情况良好。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环境竞争激烈,辅导工作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督促公司强化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策略,提升其在复杂市场中的抗风险韧性,同时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防范潜在风险。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小组由朱国民、赵宇阳、周炜、宗莉、王照坤和王煜恒 6 人组成。
(二)辅导内容
下一阶段,国金证券将继续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对公司财务、法律、业务与技术、独立经营、股份代持、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等方面展开深入、全面的尽职调查,并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展开进一步的专项核查与整改规范;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督促接受辅导的相关人员加强学习,使其全面了解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督促公司全面执行公司治理规章制度,健全规范运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为发行上市奠定良好的治理基础。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之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朱国民 赵宇阳
周 炜 宗 莉
王照坤 王煜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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