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71992 证券简称:恒康药房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亚辉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和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董事赵亚辉女士、严继光先生、万平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7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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