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71968 证券简称:红梅色母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普莱克红梅色母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设置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9 点 30 分。
2、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968 红梅色母 2024 年 9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变更公司住所为: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兴奔路 2号。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第四条修订前: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工业园区兴奔路 2 号。
第四条修订后: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兴奔路 2 号。
第八条修订前: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修订后:董事会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三)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变更住所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变更住所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登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于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变更住所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登记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根据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办理变更住所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登记及签署相关文件等。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拟将公司全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的“股东大会”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23,083,764.29 元。公司本次权
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8,752,5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625,75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8 号)执行。详见 2024 年 8 月 28 日于全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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