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71968 证券简称:红梅色母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普莱克红梅色母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前情况如下: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
1 至 2 年 10
2 至 3 年 20
3 至 4 年 100
4 至 5 年 100
5 年以上 100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结合公司客户信用状况及应收款项变化的实际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经营质量,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拟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如下: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
公告编号:2023-011
1 至 2 年 20
2 至 3 年 50
3 至 4 年 100
4 至 5 年 100
5 年以上 100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不断变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有效管理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和实际坏账损失的发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结合公司客户信用状况及应收款项变化的实际情况,拟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参考同行业公司的基础上,本着客观性原则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本着会计谨慎的原则,依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
公告编号:2023-011
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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