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6
公告编号:2022-040
证券代码:871948 证券简称:锦洋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1,315,961.4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1,335,363.86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042,5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按公司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
106,950,000 股为基数,拟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
公告编号:2022-040
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350000 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2 年 9 月 2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9 月 21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9 月 2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 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 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五、 相关参数表动情况
(一) 调整相关参数
无
六、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胡文
公告编号:2022-040
电话:0563-2672868
传真:0563-2672868
七、 备查文件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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