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兴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兴发科技资讯
2018-02-09 15: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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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9

关于杭州兴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推荐主办券商



二〇一七年六月



杭州兴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出具的《关于杭州兴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已收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会同杭州兴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发科技”)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浙江满江红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公司律师”)等中介机构,对贵公司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说明,并分别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出具了回复文件,同时对申报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部分已用楷体加粗的字体标明)。



主办券商现就贵公司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仿宋: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和核查意见



楷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补充披露、更新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清理时间、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主办券商通过查阅公司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明细账、抽查部分往来款的凭证、银行回单、申请单等资料,并对公司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访谈,核实了公司在报告期初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止 2017年4月17日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在申报前已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关联方与公司关系具体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与公司关系



孙梁 实际控制人



孙先诚 实际控制人孙梁之父亲



孙栋 实际控制人孙梁之兄弟



浙江安迪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孙先诚控股的公司



报告期内,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1)浙江安迪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方 期初余额 借款时间 借出金额 还款时间 偿还金额 余额



5,887,000.01 2015-1-31 50,000.00 5,937,000.01



2015-2-28 20,000.00 5,957,000.01



2015-4-30 50,000.00 6,007,000.01



2015-6-30 100,000.00 6,107,000.01



2015-7-31 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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