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东吴证券
关于北京立标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北京立标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期末净资产为负 是
2 其他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均被出具无法表示 是
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ST 立标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
-8,618,882.04 元,公司股本总额 5,5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2、期末净资产为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ST 立标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2,266,378.08 元。
3、公司继 2022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后,2023 年财
务报告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3 年公司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描述如下:
(一) 持续经营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五)所述,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立标新智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总收入为 0.00 元,净资产为-2,266,378.08 元,且立标新智公司2023 年度无新的业务发生。以上事项表明立标新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立标新智公司管理层已积极釆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立标新智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立标新智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合理发表意见。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影响
立标新智公司目前主要人员均已离职,财务岗位无专职人员,我们通过在职人员了解立标员智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存在多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导致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取得完整、准确、可靠的财务资料及相关信息,因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三)期初数据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立标新智公司账面
应收账款余额 10,303,689.00 元,此应收账款均为以前年度发生,上年度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仍未消除,且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延续至本期,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相关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四)函证执行情况
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期末对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实施函证程序,截止审计报告日大部分未收到回函,因此,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来判断是否有必要对未回函金额作出调整,也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立标新智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公司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因公司 2022 年、2023 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将触发强制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积极履行督导义务,督导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的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立标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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