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4
锦荣股份
NEEQ : 871931
浙江兰溪锦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马国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耀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耀平保证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无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1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13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15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49
附件Ⅱ 融资情况...... 49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
备查文件目录 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
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财务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锦荣股份 指 浙江兰溪锦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浙江兰溪锦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兰溪锦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兰溪锦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兰溪锦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报告 指 浙江兰溪锦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
告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上年同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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