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0
证券代码:871915 证券简称:科盛环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
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西科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总经理的工作程序和经营管理权限,规范公司经理层的组织及行为,确保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加强经营监督和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则,作为公司经理层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总经理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年度利润指标,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代表公司签订生产、经营有关合同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建立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三)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方案;
(四)组织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组织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七)组织拟订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规定,负责公司员工聘用和解聘;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各类总监、财务总监;
(九)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五条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收购和出售资产、资产置换、银行借款、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查和决策权限:
(一)收购和出售资产: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15%的收购和出售资产的权限;
(二)资产置换: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15%的资产置换的权限;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15%的对外投资权限;
(四)银行借款: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限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决定一个会计年度内的新增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15%的银行借款;
(五)资产抵押:若公司资产抵押用于公司向银行借款,总经理权限依据前款银行借款权限规定,若公司资产抵押用于对外担保,总经理权限依据下述对外担保规定;
(六)对外担保:总经理具有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10%的对外担保权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同一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300万以下,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单笔30万元以下,而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的,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其他重大合同:总经理具有对外签署单笔标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15%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保险、货物运输、租赁、赠与 与受赠、财务资助、委托或受托经营、研究开发项目、许可等合同的权限;
第三章 财务总监
第六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拟定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战略规划,组织领导本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规划公司资金筹措方案,完善公司会计制度和管理,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董事可受聘兼任财务总监。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财务总监的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和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二)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公司的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审计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使用资金。
(三)负责组织进行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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