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参药业: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贝参药业资讯
2023-08-25 19: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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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5


证券代码:871910 证券简称:贝参药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3 年 8 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司公众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4,000,000 份股票期权(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 65,780,000 股的 6.08%。其中首次授予 3,400,000 份,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5,780,000 股的 5.17%,预留 600,000 份,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5,780,000 股的 0.91%。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60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8 人,激励对象的范围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全职工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存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完毕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七、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应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九、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6

第二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 8

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及分配情况 ...... 13
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期权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 16

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 19

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 22

第九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 ...... 26

第十章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 28

第十一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 ...... 30

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 ...... 32

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四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 35

第十五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36

第十六章 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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