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08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71893 证券简称:保利物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利物业”)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规划调整的需要,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发展”)作为保利物业的控股股东,为保护保利物业异议股东的利益,承诺对保利物业终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议案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二)回购数量上限
公告编号:2019-003
以回购对象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上限。
(三)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收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认为准。
(四)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0个转让日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需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提交给公司,回购申请文件包含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未在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
(五)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杨
联系电话:020-89899977
地址:广州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二楼
特此公告。
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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