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深圳市日月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四次反馈意见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
贵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日月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四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华安证券”)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相关人员对《反馈意见》中提及的有关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在此基础上,主办券商出具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日月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四次反馈意见回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报告,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加粗):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仿宋(不加粗):对问题的答复
宋体 (不加粗):《公开转让说明书》原文
楷体(加粗):《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
黑体(加粗):对相关内容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位置的说明 1、第三次反馈回复结论不明确,请会计师就推荐挂牌业务审计中是否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涉及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持续经营、收入确认、关联方认定及其交易、货币资金、费用确认和计量、内部控制有效性问题、财务报表披露等九方面问题以及规范措施发表明确意见。
【主办券商回复】
主办券商已督促会计师重新发表明确意见并出具了《深圳市日月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大华核字【2017】003039号)。
会计师在《深圳市日月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大华核字【2017】003039号)明确发表意见如下: (1)不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涉及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方面问题;
(2)不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涉及的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方面问题;
(3)不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涉及的持续经营方面问题;
(4)不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涉及的收入确认方面问题;
(5)不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涉及的关联方认定及其交易方面问题;
(6)不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涉及的货币资金方面问题;
(7)不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涉及的费用确认和计量方面问题;
(8)不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涉及的内部控制有效性问题方面问题;
(9)不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涉及的财务报表披露方面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日月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四次反馈意见回复》之签章页)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杨光冉
项目小组成员: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罗剑 黄华 刘湍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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