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31
深圳市金飞跃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反馈稿)
主办券商
二〇一七年七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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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公司治理的风险
有限公司存续期间,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尚有欠缺,存在未定期
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没有制定专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监事对公
司规范运行的监督作用未能充分体现、未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等情况。股份公司
设立后,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
制体系。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短,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执行需要经过一定经营周
期的实践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经营过程中逐步完善。随着公司
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人员不断增加,对公司治理
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
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二、规模较小的风险
公司核心业务为对客户提供工业4.0软件及相关互联网大数据软件的整体应用
解决方案,虽然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但规模仍然较小。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
资产总额2,090.95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2,968.25万元,净利润103.82万元。公司
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仍然较弱,在行业竞争中不占优势。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如
果公司业务规模未能快速扩张,将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郭宝安、许晓珊合计直接持有公司73.33%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实
际控制人可利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人事任免、利润分配
决策等实施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利用其持股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的
方式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公司治理结构不够
健全、运作不够规范,可能会面临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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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为软件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才为其核心资源之一,业务开展
及软件研发、客户维保对了解客户需求的项目人员及核心技术人才的依赖性较高,
拥有高素质、稳定的核心技术人才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若公司核心技术
人员出现流失,将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带来一定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公司于 2016年 11月 21日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644202922,有效期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
发火[2008]362号)规定,公司2016年至2018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0]18号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
策》以及国务院国发[2011]4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
干政策》的规定,公司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按 17%的法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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