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12
深圳市活力天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系统2017年5月24日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关于
深圳市活力天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市活力天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活力天汇”或“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已会同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经办会计师(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律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具体情况如下文。
本反馈回复中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修改的部分已用楷体加粗标明。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
宋体(加 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的主要标题或核查意见
楷体(加 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进行补充披露、更新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公司股东存在持股平台。
(1)请公司补充披露持股平台持有人出资来源及价款支付情况;
【回复】
1)活力大海出资来源及价款支付情况
活力大海的合伙人主要系员工和原境外自然人股东,主办券商通过核查活力大海银行收款回单、现金单,以及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1月28日出具的深皇嘉所验字【2016】02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月28日验资报告出具日,全体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缴纳情况如下:
缴纳人 缴纳金额(元) 缴纳时间 出资来源
王曦 7,941.84 2015年10月8 自筹资金
日
吴雨霏 17,869.14 2015年10月8 自筹资金
日
谢培才 23,825.52 2015年10月9 自筹资金
日
范平乐 7941.84 2015年10月9 自筹资金
日
张波 1,000.64 2015年10月10 自筹资金
日
严平 1,000.64 2015年10月10 自筹资金
日
苏传波 47,651.04 2015年10月12 自筹资金
日
王胜均 15,883.68 2015年10月15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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