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1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71827 证券简称:万杰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万杰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律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更换律师事务所的原因
河北万杰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的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因服务协议到期,到期后不再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公司对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在服务期内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法律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 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经与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商议,公司决定聘请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因此无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任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4005693352
负责人:陈永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正大中心北塔 11-12 层
四、 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公司聘请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河北万杰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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