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71825 证券简称:荣邦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江苏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江苏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邦科技”或“公司”)委托,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31110006号)。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如下: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荣邦科技公司与昆山开发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在2019年8月31日前全部搬迁完毕。公司管理层计划在未来搬迁后以租赁厂房的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截止审计报告日,荣邦科技公司尚未就搬迁事项安排提供具体的资料,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导致对荣邦科技公司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
公告编号:2019-013
响的可能。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荣邦科技于2018年10月23日与昆山开发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以下简称:征地中心)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根据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建设的需要,征地中心已取得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同意,拟对荣邦科技位于昆山开发区栈泾路北侧、蓬溪路东侧地块内所有不动产资产进行征收和补偿。”征收内容:不动产资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建筑物、围墙、绿化、各类管道设施、变配电设施等。补偿事宜: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征地中心应向荣邦科技支付包括不动资产补偿、停产停业损失、退地补偿、员工分流补偿等征收补偿金额约:4,383.8701万元。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在2019年8月31日前全部搬迁完毕。
由此判断,在搬迁过程中存在导致对荣邦科技公司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的可能。
针对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事项,公司已经积极采取了
公告编号:2019-013
措施,具体如下:
公司已于2019年与野宝车料工业(昆山)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意向协议,协议约定:拟出租房屋位于江苏省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墅路801号,该房屋拟租赁期共2年。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公司在搬迁过程中将做到合理规划,并将积极做好生产衔接工作,减少由于搬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董事会表示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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