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1792 证券简称:栖霞物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南京栖霞建设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根据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因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调整以及长期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专注业务拓展,提高决策效率,扩大竞争优势,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2024 年 7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公告编号:2024-024
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规定,“3.2 挂牌公司与全体股东已就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预计无异议股东)的,应当在拟终止挂牌的临时公告中说明与全体股东的沟通情况,可以不另行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司全体股东户数为 2 名,分别为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已与全体股东就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沟通、充分协商与讨论,并已就该事项达成初步一致意见,本次终止挂牌事项预计不存在异议股东。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故终止挂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南京栖霞建设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南京栖霞建设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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