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4
1 / 54
关于湖北加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出具的《关于湖北加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的内容要求, 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或“ 主办券商” )作为推荐
挂牌主办券商, 会同湖北加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加德科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
计师” )、国浩律师( 武汉)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 )对反馈意
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补充调查和逐条回复,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
件进行了相应修改和补充。 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 本回复中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涉及
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与补充部分,已用楷体加粗予以标
明。)
2 / 54
一、 公司特殊问题
1、 公司说明书披露, 公司是以城市污泥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
环境治理和循环利用等业务为核心的集技术研发、工程承包服务和项
目投资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册
员工 27 名。
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 1)公司项目投资业务的具体情况;( 2)
公司各项业务开展与公司员工匹配情况。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就以下事
项进一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公司从事工程承包服务是否依法
取得相应许可、资质,报告期内是否在许可、资质范围内开展相关业
务;( 2)公司员工构成与公司业务是否匹配,公司是否存在非法业务
分包情形,是否存在非法劳务分包或劳务派遣情形;( 3)公司是否存
在项目投资业务,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相关收入,该项业务是否准确披
露,业务开展是否合法合规。
【公司回复】
( 1) 公司项目投资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 2016 年已在联络洽谈两项投资业务,分别是: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废渣干化处理投资项目。公司拟与合作方湖南省益能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在湖南合作投资项目,具体负责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污
泥废渣干化处理污泥处置项目的实施及运营管理。 2017 年初,因业主方对处理
工艺的调整,投资预算大幅度下调,与公司预定利润目标偏差较大,经公司总经
理会议决定,主动放弃参与该项目。 安徽池州市污泥低温余热干化焚烧项目,
公司拟与合作方安徽池州瑞恩能源有限公司在安徽池州合作投资项目,公司具体
负责池州市污泥低温余热干化焚烧项目的实施及运营管理。项目工程地址:安徽
省贵池区前江工业园;工程服务范围:池州市各污水处理厂的脱水后的污泥(含
水率 60%左右),包含清溪污水厂、城东污水厂、江南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以及池
州下辖青阳、东至等县污水厂;工程规模:日处理生活污泥 50 吨(以含水率 60%
3 / 54
计),并预留远期 50 吨/天污泥处理规模用地。
截止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作为主要的技术方正在项目所在地协助进行
污水处理厂的生态环境修复,实验论证公司的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可行性(工作属
于项目前期过程),因此尚未与业主方订立相关的合同及协议,也暂未开展实际
投资建设。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主
要产品情况”之“(二)公司主要服务及描述”之“ 1、环保工程业务”之“( 4)
公司项目投资业务情况”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 4)公司项目投资业务情况
公司在 2016 年已在洽谈两项项目投资业务,分别是: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废渣干化处理投资项目。后因业
主方对处理工艺的调整,投资预算大幅度下调,与公司预定利润目标偏差较大,
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决定,主动放弃参与该项目。
安徽池州市污泥低温余热干化焚烧项目,公司拟与合作方安徽池州瑞恩
能源有限公司在安徽池州合作投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池州市污泥低温余热干
化焚烧项目的实施及运营管理。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作为主要的
技术方正在项目所在地协助进行污水处理厂的生态环境修复,实验论证公司的
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可行性(工作属于项目前期过程),尚未与业主方订立相关的
合同及协议,也暂未开展实际投资建设。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项目投资业务处于前期洽谈阶段,未实际开展投资建设。
( 2)公司各项业务开展与公司员工匹配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污水、污泥处理处置业务,属于环保工程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
商, 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营业收入中,环保工程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71.34%、
78.87%,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另外公司产品销售业务、技术咨询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