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5
公告编号:2020-075
证券代码:871766 证券简称:兢强科技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事项。
公告编号:2020-07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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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主任委员的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 如有必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
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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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时间为 10 年。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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