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71760 证券简称:宝辰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4 月 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被告北京中恒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2022)京 0106 民初 25464 号
《民事判决书》,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于 2024 年 4 月 7 日立案,2024 年 4 月 23 日开庭审理,2024 年 4 月 29 日北京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下达(2024)京 02 民终 4952 号《民事判决书》:中恒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凯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4-025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志钢、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律师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中恒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商金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长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北京中恒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2)京 0106 民初 25464 号《民事判决书》,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
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7 日立案,2024 年 4 月 23 日开庭审理。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被告北京中恒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2)京 0106 民初 25464 号《民事判决书》,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请求二审人民法院撤销(2022)京 0106 民初 25464 号民事判决,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不予支付被上诉人服务费。
2、二审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人认为本案在鉴定时存在程序错误,在判令服务费中存在错误,为此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京 0106 民
初 25464 号,判决如下:
一、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恒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
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解除;
二、北京中恒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支付北京宝
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费 2,630,930.08 元;
三、驳回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北京中恒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告编号:2024-025
案件受理费 33,807.87 元,由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6,700.87
元(已交纳),由北京中恒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27,107 元(于本判决生效后 7 日内交纳)。
反诉费 16,170.4 元,由北京中恒瑞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27,107 元(已
交纳)。
鉴定费 95,357 元,由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47,678.5 元(已
交纳),由北京中恒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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