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71760 证券简称:宝辰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六区 16 号楼 6 层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凯峰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17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291,138.22 元,公司合并实收股本为 15,976,999.00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并提请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报告编号:2023-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1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北京宝辰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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