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4
江苏天辰海洋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南京
二零一七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股份......3
第一节股份发行......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股份转让......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股东......6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董事会......19
第一节董事......19
第二节董事会......21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5
第七章监事会......27
第一节监事......27
第二节监事会......27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9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9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0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30
第一节通知......30
第二节公告......31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1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1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2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4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34
第一节信息披露......34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管理......35
第十三章附则......36
江苏天辰海洋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天辰海洋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南京天辰海洋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天辰海洋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2号1510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000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发展整合前沿技术,服务国家海洋战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海底缆线工程施工;通信电
子信息系统研发、组装生产、安装、销售;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研发、组装生产、销售;通信电子工程施工;船舶租赁;工程测绘服务;工程管理技术咨询;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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